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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份被質押凍結等事項未及時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披義務 潤達醫療大股東劉輝及一致行動人遭上交所監管警示

時間:2023-07-28 21:55:46     來源: 界面新聞


(資料圖)

上交所7月28日發布關于對潤達醫療股東劉輝、朱文怡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。

經查明,截至2023年7月24日,公司股東劉輝持有公司股份4202.8771萬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7.25%;股東朱文怡持有公司股份3793.8408萬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6.55%,二者為一致行動關系。根據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和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公告,公司股東劉輝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2年7月5日被法院凍結1585.6269萬股,于2022年8月5日被法院凍結291.2502萬股、司法標記1470萬股,合計占公司總股本的5.78%。

此外,劉輝持有的公司股份還于2022年8月5日被法院輪候凍結360萬股。但劉輝在知悉其所持股份被凍結、司法標記、輪候凍結的情況后未及時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直至2022年10月26日,公司才接到劉輝的一致行動人朱文怡通知,獲悉上述股份凍結、輪候凍結和司法標記情況,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予以披露。

另經查明,公司股東朱文怡于2022年8月11日與招商證券簽訂《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補充協議》,將其質押給招商證券的3296.3萬股公司股票購回到期日延期至2023年8月16日,占公司總股本的5.69%。但朱文怡未及時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直至2022年10月26日,朱文怡才告知公司上述股份質押情況,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予以披露。

上市公司大股東股份被質押凍結事項,對公司股價和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。股東應當按照相關規則的要求,及時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但股東劉輝、朱文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凍結和質押,未按規定及時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逾期兩個月余,影響了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合理預期。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。

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,根據有關規定,上交所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:對公司股東劉輝及其一致行動人朱文怡予以監管警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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