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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人如果長期不還債怎么辦

時間:2023-07-11 11:09:12     來源: 法務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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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
債務人如果長期不還債怎么辦

債務人如果長期不還債務的處理方式:

1.與債務人溝通協商解決;

2.尋求第三人作中間調解,或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;

3.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,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追討債款。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,法院就會立案受理;

4.如果有擔保人或保證人,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債務。

二、

債務人不還錢的后果是什么

找法網提醒您,債務人不還錢的法律后果包括:債權人起訴法院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,申請強制執行后被執行人依然拒不還錢,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,法院可以對被的財產進行查封、凍結和扣押,對被執行人進行拘留、罰款,還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單。

三、

債務人惡意轉讓股權如何處理

債務人惡意轉讓股權的處理方式是:債權人依法向被告住所地提起撤銷之訴。依《民法典》規定:“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。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,該撤銷權消滅。”其中一年與五年皆為除斥期間,自起算之日起,不因任何事由中斷、終止、延長。

債權人在起訴時應注意撤銷權的行使也必然有一定的限制和范圍,《民法典》規定“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”。這里包括兩種情況:一是單個的債權人,他只能以其個人所有的債權數額為限申請撤銷權。第二種情況是多個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,他們行使撤銷權時也應該以各自的債權為限。如果債權人所處分的財產是不可分物,又有幾個債權人同時或先后行使撤銷權時,可以分別立案,并案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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